兰州大学2010年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启事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,根据学校下达的2010年人事编制计划,我校面向校内外招聘4名专职学生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2010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,其中本科毕业院校应为“985工程”高校,研究生毕业院校应为“211工程”高校;
2.
3.中共正式党员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、责任心强;
4.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:在本科阶段,担任班长或团支书、院(系)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、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等职务一年以上;或在研究生阶段,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院(系)党支部书记职务一年以上;
5.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称号;
6.具备从事学生工作所必需的亲和力、组织管理能力等素质;
7.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,能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;
8.无违法、违纪行为;
9.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本科学历可放宽至“211工程”高校毕业:
①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或校研究生会主席满一年;
②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;
③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,并取得心理咨询师、就业指导师、人力资源师、全球职业规划师专业资格证书。
二、招聘程序
1.报名应聘
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《兰州大学2010年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申请表》(见附件),邮寄或传真至我处,同时发送电子邮件。请注明“应聘专职学工人员”字样。
请应聘者致电确认纸质简历和电子邮件均已收到,报名生效。
2.资格审查
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,确定面试名单。
应聘者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。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学校将中止选聘或解聘,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3.招聘方式
招聘采用面试、心理测试及其它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①面试:按要求制作PowerPoint进行汇报,时间每人5分钟;
②心理测试及其他形式的内容届时通知;
③按一定比例进行见习、考核;
④根据考试、考核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;
⑤公示、体检;
⑥签订就业协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