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大学聘请兼职教师实施办法(校人字[2005]14号)
【来源: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| 发布日期:2010-10-18 | 作者:办公室 】
为了促进我校同国内外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、大型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,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,扩大我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,学校鼓励和支持所有学科聘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、学者和高级公务员担任我校兼职教师。为规范有关程序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聘任类型、聘任条件和聘任权限
(一)讲
聘任条件:在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,一般应担任国外大学副教授或国内高水
讲
(二)兼职教授
聘任条件:符合讲
兼职教授由学院报学校聘任。
(三)其他兼职教师
根据工作需要,学院可在校外聘请相关领域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,由学院聘任。